为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5月15日,亚太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专题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进行交流研讨。院长李向阳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叶海林同志、李晓琳同志、刘历彬同志,以及各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参加会议。
大家聚焦《条例》,结合思想认识和工作实际进行了研讨发言。
李向阳同志强调,要确保党纪学习教育活动深入人心。学习教育要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走形变样,坚持长期学,以常态化长效化的制度机制成为每一名党员终身学习的必修课。要积极创新学习方式方法。通过全篇通读学、借助资源学、新旧对比学、以案警示学、联系实际学等多种形式,丰富创新学习方式方法。要在发挥示范引领上下功夫。领导干部要坚持学在前、严在前、做在前,以身作则树标杆,积极树立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叶海林同志围绕《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重点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并从“深刻领会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强化规矩意识;把好思想品行关,筑牢思想根基和责任担当;切实把好监督执纪关,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等四个方面,谈了自己的认识。
李晓琳同志对《条例》的三篇11章内容认真讲解梳理后,围绕“党员干部如何以党章党规党纪作为立身修身安身之本,提升个人的自律能力,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进行交流研讨。晓琳同志指出,大家要结合院党组高翔同志讲话精神,原原本本读、认认真真学,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要结合社科院近几年反面典型案例,切实用以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要通过学习教育,确保我们党政治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统一,确保对党绝对忠诚、绝对可靠。
刘历彬同志认为,学《条例》用《条例》,要突出政治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要心怀敬畏之心,心存敬畏方能行有所止;要联系实际、结合本职工作学,否则就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确保学习教育能够真正落地生根、发挥实效。
会上,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代表李志斐、张中元、刘兴华、周亚敏等同志,紧扣学习主题,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交流了党纪学习教育的收获和体会。
大家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对《条例》进行了三次修订,这不仅体现了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持续关注和不断深化,更彰显了以严明纪律引领全党向更高标准迈进的坚定决心。作为科研院所的党员干部,要结合工作实际,推动党纪学习教育与当前正在开展的重点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确保党纪学习教育不偏、不虚、不空,以铁的纪律和优良作风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要求办好中国社会科学院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做到对党纪熟知于心,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推动亚太院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亚太院党纪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